主管單位:河北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:邢臺學院
季刊 審稿周期: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:¥160.00
《邢臺師專學報》由高慶剛擔任主編,創(chuàng)刊于1986年,由河北省教育廳主管、邢臺學院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專業(yè)期刊。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(chuàng)性研究論文、綜述和評論等,力求及時、準確、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、技術、應用市場及動態(tài)。
1、每篇文稿必須包括中英文題名、作者名、作者單位、郵政編碼、摘要和關鍵詞、中圖分類號、正文、參考文獻及作者簡介。研究生論文須注明導師為通訊作者,并提供通訊作者簡介。
2、中英文標題(含副標題)。文章標題應當準確體現(xiàn)文章內容,不宜過長或過簡,副標題和主標題之間的關系應當清晰明確。
3、參考文獻是論文中引用的觀點、數(shù)據(jù)和材料等內容的出處,用帶方括號的數(shù)字(如[1])按順序編碼標明,并與文末編碼對應。
4、摘要:須客觀地表述文章的基本觀點,包括研究價值、目的、方法、新發(fā)現(xiàn)、結論等。
5、稿件必須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簡介,簡介均應包括:姓名(出生年—),性別,民族(漢族可不寫),籍貫,(注明省、市或縣),職稱,主要從事什么研究或工作,E-mail,詳細通信地址,聯(lián)系電話。
6、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,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、教育部、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、市級、院級科研課題等。獲得基金項目省市各級科研課題立項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,并注明項目編號。
7、正文結果:在正文和圖表中按邏輯順序描述結果,緊扣主題。正文不得重復圖表中的數(shù)據(jù),僅需強調或概述重要的觀察結果。
8、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,用阿拉伯數(shù)字編序,注明作者、書(或文章)名、出版單位(或期刊名)、出版年份(或第*期)、頁碼(請遵循GB/T7714-2015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(guī)則》,2015年)。引用古籍稿本、抄本、刻本、影印本的,只注版本卷次,不注頁碼。
9、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。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單位、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、小寫,正、斜體,黑、白體,上、下角標必須區(qū)別明顯。
10、請按本刊要求做好論文的學術規(guī)范,如中英文摘要、關鍵詞、作者簡介、參考文獻等(參見本刊已發(fā)表的文章模式,或在投稿主頁上參看本刊投稿模板)。
地址:河北省邢臺市橋東區(qū)師專街3號
郵編:54001
主編:高慶剛
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,請聯(lián)系出版商,地址:河北省邢臺市橋東區(qū)師專街3號,郵編:54001。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,不提供任何服務。